

会上,市工商局消保科副科长佘淑丽带领大家学习了新《消法》的主要知识,围绕新《消法》对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最新举措进行解读,重点讲解了消费者的权利和经营者应当承担的义务。
周建平在动员讲话中指出,实施新消法,新权益要受保护、新责任要有担当。经营者要继续抓好商品质量管理,提高服务水平,特别是要强化食品安全管理,进一步自觉履行消费维权社会责任意识、守法经营意识和诚信自律意识。作为工商(市场监管)管理部门、消费者协会要主动作为,积极发挥作用,在贯彻新《消法》中,依法履行各自的责任和义务,共同构建和谐的消费关系。
胡晓玲对贯彻会议精神进行了强调要求。一是依法规范经营行为,为公众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二是把好产品和服务质量关,做到常抓不懈。三是改善售中、售后服务体系,加强员工队伍培训,充分满足消费者需求。四是建立专业的应急处理纠纷队伍,出现问题做到反应迅速、处理得当。五是加强和政府监管部门及消费者协会的沟通联系,积极接受监督和指导。
与会人员表示,通过此次集中培训会,进一步增强了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