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简介】
2014年4月6日,消费者包先生在六安市某商场手机专柜购买了一款手表,价值5670元。5月26日,发现手表无故停走,于是包先生去专柜咨询,专柜称只能返厂检修。但是包先生认为他买的手表价值5000多元,现在才过40天就出现故障,感到不能理解,要求专柜给予退款或者更换一块手表,不同意返厂检修。多次交涉无果,2014年5月28日,包先生投诉到了裕安区消费者协会,请求帮助。
【处理过程及结果】
工作人员接到投诉后,随即展开调查,经调查发现消费者反映情况基本属实,且双方对此事实均无异议。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进行调解,并把该商场以及专柜相关负责人请到了裕安区消协办公室进行协商。专柜负责人权女士解释称根据相关三包规定,包先生的手表已经超过包退跟包换期限,所以厂家给予检修的做法也是合情合理的。但这显然与包先生的诉求有很大分歧,工作人员本着为消费者着想的态度,积极主动与专柜进行联系,希望专柜能够诚信经营,与厂家积极联系调换一块新手表。半个小时后,专柜负责人权女士被工作人员的执着精神所感动,配合工作人员与厂家积极争取,最终在权女士的帮助下,经过数次的电话沟通,厂家终于同意先给手表检修,承诺若非人为故障给予更换。几天后,厂家检修结果出来了,故障产生的原因是指针撞针,按照先前约定,厂家最终给予更换处理,对此结果,包先生表示满意。
【案例评析】
这是一起因品牌手表超过一个月出现故障消费者要求退换未果而引起的消费纠纷案例。根据三包规定,产品自售出之日7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者修理,15日内,消费者可选择换货或者修理。本案中,消费者自购买手表已经有40天了,超过了退货、换货的期限,故专柜给予免费检修的处理方式也是合乎规定的。但工作人员本着为消费者着想的态度,考虑到消费者购买的手表价值较高,短期出现故障难以接受,积极主动与专柜进行协商,幸而得到专柜负责人的理解,与工作人员同心协力与厂家沟通协商,最终获得了成功,此案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