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椒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全椒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当前位置:安徽315>江淮维权>滁州市>全椒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消费警示

享受夏日畅饮,谨防啤酒“炸弹”

2014-06-12   浏览:2455

 

 
喝啤酒解乏消暑是许多人夏日的首选,但是因选购和饮用啤酒不当而导致的消费纠纷也随之增多,甚至引发事端。近日,家住全椒县大墅镇新兴街道的姜某在当地超市购买的啤酒发生爆炸,将腿部炸伤。据调查,有可能是啤酒瓶挤压碰撞,导致气压不稳而引起爆炸。
借此,全椒县消费者协会提醒消费者,时值初夏,高温容易导致啤酒变质、酒瓶爆裂,消费者在选购瓶装啤酒时,要重视瓶装啤酒爆瓶伤人的问题。根据国家相关标准规定,玻璃啤酒瓶必须具有“B”字标记,一般使用期限为两年。
夏日炎炎,在购买和饮用啤酒时要注意以下几点:首先,要购买知名品牌、口碑好的生产企业的产品;其次,在购买时注意查看啤酒瓶瓶体是否有B字标志,瓶体外观要新,没有明显裂痕;最后,在贮藏和饮用方面也要十分注意,没有开封的啤酒不要放置在太阳下暴晒,从冰箱里刚拿出来的冰啤酒最好放置几分钟再打开饮用。万一遇到啤酒瓶爆炸影响人身安全的,在去就医的同时也要保留好现场炸碎的玻璃瓶碎片,为以后消费维权提供证据,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向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