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的布署和要求,我市将推荐企业、单位参与省第十届“诚信单位(示范)”评选。
本次活动评选活动推荐对象为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与消费者日常消费相关的各类生产、销售、服务型企、事业单位。按照“自愿申报,严格标准,优中选优,宁缺勿滥”的原则,申报单位原则上应是省诚信承诺联盟的入盟单位。申报企业应取得合法证明和应有的资质条件,近三年的监督抽检全部合格,商品或服务无批次质量问题或不良社会影响。合同规范公平竞争,产品的生产和使用符合环境保护原则,不以奢华的功能或过度包装谋求企业利益,不以消费资源和破坏环境为代价牟利。
即日起,各县区消费者协会接受企业申报,报名时间至7月底并进行初审。通过“诚信单位(示范)”推荐,选择诚信典型,进一步宣传诚信文化,为构建消费者放心的消费环境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