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管理手段、养殖方法等原因,尽管公司又免费给徐大爷提供了两次虫卵,但土元养殖均以失败告终。之后公司不愿再给徐大爷提供虫卵,9月1日,徐大爷以该公司不提供养殖技术、不负责养殖指导为由,将该公司投诉至固镇县消费者协会。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该起投诉并不属于法律意义上的消费投诉。但考虑到徐大爷年事已高,为了尽可能化解社会矛盾,县消协工作人员受理了该起投诉。由于被投诉方为合肥企业,县消协与合肥市消协取得联系,两地消协着手对此案开展联合调解。
固镇县消协工作人员仔细查阅了徐大爷提供的合同书,与徐大爷沟通并到其家里实际查看,根据所了解的情况详细撰写了投诉报表。县消协工作人员将合同书、投诉报表和徐大爷出具的证明材料传真给合肥市消协,合肥市消协立即与该公司取得联系。这是一起跨区域的投诉调解,两地消协的工作人员都努力使双方诉求得以有效传达,并对双方进行耐心的说服和劝导。经过近半个月的磋商协调,最终双方和解并达成一致意见:公司补偿乙方徐大爷虫卵三公斤,并派技术人员现场进行养殖技术指导,土元养殖购销合同继续有效。
(固镇县消费者协会秘书处 张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