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马鞍山市消协为异地消费者成功维权获赠感谢信
马鞍山市消协一直以来都非常重视异地投诉的处理工作。今年7月28日,市消协接到一封来自江苏省无锡市消费者的投诉信,投诉人是八十岁高龄的鲍士宝老人,他反映2013年8月在看了马鞍山《益寿文摘》报刊登的广告后,购买了5盒治疗静脉曲张的清脉通药膏,但按其说明使用后,无任何疗效。投诉人认为该产品在广告宣传上存在欺诈消费者的行为,属虚假宣传。要求生产厂家和《益寿文摘》报社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关于审理食品药品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司法解释上的有关规定予以十倍赔偿。
市消协投诉部张伟同志接到投诉后,立即查找投诉人提到的法条,并向投诉人做出解释,投诉人要求的十倍赔偿所依据的司法解释并不适用于调解工作,只适用于诉讼程序。如果消协出面协调,只能按照《消法》的有关规定操作。由于其购买时间是2013年8月,因此,只能适用老消法的退一赔一规定。由于无法联系生产厂家,作为商业广告发布者的《益寿文摘》报社应承担退赔责任。在张伟向投诉人和被诉方清楚解释了此案适用的法律规定后,《益寿文摘》报社表示同意退一赔一,并且感谢市消协不偏不倚,依法公正的处理此事。9月27日,鲍士宝老人顺利的拿到了1770元退赔款,由于其行动不便,寄来感谢信感谢马鞍山市消协高效、专业的工作成功维护了其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