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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礼摄像起波澜 消费调解慰民心

2014-10-21   来源:独山分会   作者:洪良金   浏览:1679
 

【案例简介】

    2014年2月5,新人李某迎来了一生中的大喜之日,为了留下美好记忆,她在独山镇一家婚纱摄影店花费2000元定了婚庆全程摄像服务和新娘化妆及婚纱、头饰皇冠的租赁服务。摄影师由婚纱摄影店外派,婚庆车队由新娘李某家提供。在当日的摄像过程中,摄影师在乘车摄像过程中头部受撞击致伤,随后摄像由龙凤呈祥店安排其他人继续,费用由李某承担一半400元。李某家人将受伤摄影师立即送往医院进行检查,经拍片,无大碍。第二天,摄影师头部肿大,不能正常工作,婚纱摄影店安排其在医院吊水消肿一个礼拜。花费医药费700元,给其3天误工补贴900元,同时声称其摄像机当日也摔坏维修需一千元左右。由于新人在外地上班,结婚后就去了外地,期间多次电话与龙凤呈祥店沟通,要求其提供婚礼摄像带,但婚纱摄影店以其受到损失为由,要求李某支付损失款后再提供摄像带,李某遂电话投诉至裕安区消协独山分会,请求帮助。

【处理过程及结果】

独山分会接到投诉后,立即展开调查。经调查得知,摄像师在摄像过程中受伤是由于在车辆通过限宽门时驾驶员没有尽到提醒责任,导致其头部不小心撞击到门梁上而受伤,按法律关系来讲,该车驾驶员应该承担摄像师受伤的主要责任。而驾驶员是李某的亲戚,车辆也是李某朋友的。基于以上多重考虑,工作人员对双方都进行了耐心的劝导,希望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解决问题。经过几次调解,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由李某一次性补偿龙凤呈祥店800元,龙凤呈祥店将摄像带和摄像底片交付李某。纠缠几个月的摄像带纠纷就此得以圆满解决,双方都长长舒了一口气。

【案例评析】

    这是一起因摄影师被撞伤婚纱店拒绝提供摄影带引起的消费者纠纷。本案中,消费者花钱摄像,婚纱摄影店应当提供摄像带,但由于摄影师被撞伤是由于在车辆通过限宽门时驾驶员没有尽到提醒责任引起的,故驾驶员也应负有责任。工作人员基于以上多重考虑,耐心宣传劝导,希望双方都站在对方立场考虑,各自承担部分责任,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此案圆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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