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简介】
2014年6月14日,消费者张先生从六安市裕安区某商场购买了一台品牌小厨宝热水器,价值719元。7月9日,厂家来人安装完毕后一直没有使用。直到8月2日,张先生发现家中竟然被水淹了,造成木地板、墙纸、门套、门边多处受损,直接经济损失达10000元。经仔细查看发现是由于小厨宝漏水造成的,于是便与商场以及厂家联系协商处理,但商场以及厂家只同意赔偿2000元,这与张先生要求差距甚大,多次协商未果,故8月7日张先生投诉到了裕安区消费者协会,请求帮助。
【处理过程及结果】
裕安区消协工作人员接到投诉后,随即展开调查,经调查,消费者反映情况基本属实。8月11日下午,工作人员将商场负责人、厂家代表约至消费者家中进行调解。起初厂家为了推卸责任,解释称可能是由于消费者家中自来水水压过高造成小厨宝漏水的,但是这明显与事实不符,消费者难以接受。后在工作人员多次的耐心宣传、悉心调解以及严厉督促下,最终商场以及厂家承认了小厨宝漏水是由于安装不到位造成水管接头脱落引起的,同意共同赔偿消费者经济损失6000元,对此消费者张先生表示满意和感谢,此案圆满结束。
【案例评析】
这是一起因小厨宝安装不到位漏水造成实木家具被淹引起的消费纠纷案例。本案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一条:“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第四十条:“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销售者赔偿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销售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或者其他销售者追偿。······”、第五十二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害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之规定,小厨宝安装不到位,造成消费者家中被淹,实木家具受损,经营者应当承担责任,赔偿消费者的财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