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双十一网购狂欢后,最忙碌的应该属快递公司了,但在快递派件高峰中也出现了各种各样的问题,市消协近期就接到多起快递服务投诉。
家住六安路的消费者赵先生于双十一期间在淘宝天猫购买了一双运动鞋,卖家于11月15日从上海发货,到11月24日赵先生仍未收到货,便上网查看物流信息,结果信息显示11月19日该包裹已被签收,赵先生立即拨打派件员手机却提示关机,后又联系快递公司客服电话,结果电话一直提示繁忙,在拨打20多次之后终于接通,最终通过客服提供的电话号码联系上了快递员,包裹虽然送到了但快递公司对此却无任何解释。赵先生向消协反映该情况时认为:双十一出现包裹过多快递延误现象一直都有,大家也能理解,但在消费者不知情的状况下,快递公司先签收后派件,甚至不派件的行为就已经违规了。
相比赵先生遇到的快递延误,在上大学的小张遇到的问题要麻烦的多,小张在淘宝某商家处购买了一部价值2500元的某品牌手机,收到手机后发现部分功能无法正常使用,便联系位于深圳的商家协商一致进行换货,按照以往的退货经验,小张在11月12日将手机包装好后放在学校门口的快递代收点,付了12元快递费也未选择保价服务就离开了。过了几天后小张查询快递信息却发现包裹一直处于“已收件”状态,并未离开合肥。疑惑的他立即联系快递公司,得到答复却是该包裹也许丢失了,具体情况会在30天内回复消费者。小张询问如果丢失了如何赔付,快递公司回复未保价只能按快递单背面条款规定的五倍运费赔偿,最高赔付不超过500元。
市消协在接到小张反映的问题后认为:按照《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的规定:“对于未购买保价的快件(邮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赔偿。”快递公司如果将小刘的包裹弄丢了,应按照《合同法》相关规定赔偿小刘的实际损失而不是依照自行制定的格式条款来免除应承担的责任。但在消协实际调解中,对于丢失包裹中商品价值的认定往往会成为争议双方的焦点,以手机为例,是新手机还是旧手机,是能正常使用的手机还是坏手机等问题,都会成为消费者索赔的阻碍。
面对快递侵权频发的情况,作为消费者如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消协认为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选择规模较大、信誉较好的快递公司。在市场中已经占据一定份额的快递企业往往已经形成了比较完善的内部监管系统,这些企业基本可以提供较为完善的服务并在纠纷发生时做出及时反应,能够与消费者有效沟通而不会肆意推诿责任,虽然这些公司收取的快递费用会略高一些,但接受服务时消费者的权益可以得到比较完善的保护。
2、保留单据和必要的证据,在货物价值较高时选择“保价”。不保价无法获得物品价值的全额赔付已经成为快递行为的惯例,因此,为了避免物件丢失后造成严重损失,在填写快递单据时应仔细阅读相关服务和赔付标准,并在必要时选择“保价”。
3、签收时应当坚持自身权利的维护,消费者在收取货物时应当在检验货物完整后再进行签收。
4、在发现快件出现问题之后,消费者一般可以这样维权:先与快递公司进行协商,取得相应赔付,如果快递公司拒不处理或赔偿明显过低时,消费者可以向邮政管理局、快递行业协会等进行投诉,必要时消费者可以诉诸法律来最大限度地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