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功调处一起消费纠纷
12月2日上午,消费者夏菊香的妹妹代其姐送来一面印有“持正义公正无私,为百姓尽心尽力”的锦旗,感谢市消协(市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为群众说话办事,成功解决了她的难题。
11月17日,夏菊香女士来到市消协诉说了她的遭遇。原来,她和某厨具经销商约定11月10日上门为其安装所购油烟机、燃气灶和热水器等物。可一直等到晚上,经销商都未上门,其间夏女士打过多次电话给经销商询问何时能上门,经销商从上午拖到下午又拖到晚上,最后说当天去不了了。夏女士气愤难平,在骑车回家的路上被撞摔倒,造成右肩锁骨受伤。夏女士认为是由于经销商违约,造成她赶夜路回家途中摔伤,经销商应承担她的医疗费(760元)和因受伤导致的误工费等费用。市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张伟同志了解情况后,立即与经销商联系,要求经销商前来市消协处理此事。在其后的调解过程中,张伟同志向双方说明,夏女士的摔伤虽不是经销商直接导致,但有间接的原因。在法律层面上,经销商不需承担导致其摔伤的侵权责任,只需承担违约责任,而违约责任在此处几乎可以忽略不计(经销商11月11日即上门为夏女士安装),考虑到消费者受伤情况,希望商家站在一个有社会责任感的企业的角度,出于人道关怀,给予夏女士医疗费和误工费的适当补偿,经过一个多小时的做工作,商家最终同意一次性补偿夏女士4000元,市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向双方制发调解书。夏女士对此结果非常满意,由于其近日去外地办事,特嘱咐她的妹妹向市消协送来锦旗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