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简介】今年10月份,家住埇桥区夹沟镇的消费者刘女士拨打消费者协会电话,反映其在夹沟镇某超市购物参加抽奖活动,抽到一等奖洗衣机,该超市人员不认可。
【处理过程及结果】接诉后, 埇桥区消协夹沟消协分会认真调查了解,消费者反映情况属实,后经消协分会工作人员调解,该超市工作人员与消费者达成一致,按抽奖活动规则,为消费者提供洗衣机一台,消费者很满意。
【案件评析】依据《消法》第十六条 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义务。经营者和消费者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但双方的约定不得违背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营者在作出承诺后,有义务履行承诺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