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年前刘女士从某开发商那里购买了一处商品房,去年5月交房。刘女士拿到房子之后发现,一到下雨天气房屋就出现漏水和渗水的情况,虽然开发商多次安排工作人员维修,可是一直未能根本解决,导致房屋无法装修,至今未能入住。刘女士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开发商表示只能维修。无奈,刘女士来到淮南市消协,希望市消协维护其合法权益。
市消协工作人员接到投诉后,联系开发商了解情况,开发商承认房子多次出现漏水渗水的情况,售后工作人员也一直在积极维修,不应承担赔偿的责任。刘女士认为,房屋交付使用之后因漏水渗水的原因,导致一年多未能装修入住,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应予以赔偿。在市消协多次协调和耐心劝解之下,开发商保证能维修好房屋漏水的问题,同时免去刘女士16个月的物业费作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