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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美容不免费 消协调解退现金

2014-12-24   浏览:1640
 

近日,来安县消协成功调解一起美容消费纠纷,为消费者挽回损失400元钱。

84,消费者储女士在来安城区逛街,被三三两两的美容宣传人员介绍免费美容体验,于是,储女士抱着尝试的心态跟随宣传人员前往店内体验免费美容。店内 “美容师”根据储女士的肤质“量身定做”美容护理。在皮肤上涂抹一层有色乳液后,“美容师”以各种理由力劝消费者购买他们的保养品,才能清洗掉脸上的颜色,如果不使用他们提供的付费护肤品,脸色会很难看,阻止消费者离开。由于消费者担心皮肤问题且急于离开,于是花去400元购买其推荐的产品洗去脸上的有色乳液。事后,消费者感到自己收到欺骗遂拨打了12315热线。

86接到投诉后,工作人员找来双方当事人了解情况,消费者储女士认为美容店人员在宣传时未将免费美容体验的真实情况进行告知,存在宣传误导。而美容店却认为自己不存在虚假宣传,在为消费者做过免费美容体验后,其收取的400元钱是另外的护理产品价格,且使用前也告知了消费者,不存在欺骗消费者。工作人员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第二十条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最终经营者认识到自己的过失,达成一致意见:经营者一次性退还消费者400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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