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安徽省<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现将六安城区供水价格暨居民阶梯水价听证会的时间、地点,听证方案要点,听证会听证人、参加人名单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5年1月28日上午9时。
地点:银波大厦13楼会议室。
二、听证方案要点
根据国家理顺水价结构、简化水价分类的政策规定,将现行的行政事业性用水、工业用水、经营服务性用水合并为非居民生活用水。城市供水价格分类简化为居民生活用水、非居民生活用水和特种用水三类。
(一)城市供水价格调整方案
方案一:基本水价由现行平均1.40元/立方米调整到1.51元/立方米,每立方上调0.11元,调价幅度7.8%。居民生活用水基本水价由1.18元/立方米调整到1.28元/立方米,非居民生活用水合并后调整为1.78元/立方米,特种用水价格由2.98元/立方米调整到4元/立方米。
方案二:基本水价由现行平均1.40元/立方米调整到1.56元/立方米,每立方上调0.16元,调价幅度11.4%。居民生活用水基本水价由1.18元/立方米调整到1.33元/立方米,非居民生活用水合并后调整到1.80元/立方米,特种用水价格由2.98元/立方米调整到4.5元/立方米。
(二)居民阶梯水价方案
1、居民阶梯水量
阶梯水量设置为三级。每户用水人口按3人及以下确定,每增加1人,各级用水量相应调增5立方米。
方案一:第一级水量基数每户每月15立方米及以下;第二级水量基数每户每月15立方米以上至25立方米(含);第三级水量基数每户每月25立方米以上。
方案二:第一级水量基数每户每月20立方米及以下;第二级水量基数每户每月20立方米以上至30立方米(含);第三级水量基数每户每月30立方米以上。
2、居民阶梯水价级差比
居民阶梯水价分为三级。
方案一:一、二、三级水价级差为1:1.5:4。
方案二:一、二、三级水价级差为1:2:5。
未实行“一户一表”的合表居民用户和执行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的非居民用户,按略高于第一级居民阶梯水价每立方0.10元执行。对城区居民由民政部门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家庭,用水量在第一级内的继续按每立方米0.90元执行。
三、听证会听证人:
徐玉鹤(市物价局副研员、主持人)
翟运安(市物价局价格监测科科长)
徐茂荣(市价格认证中心主任)
四、听证会参加人:
1、消费者(8人):陈荣娜、冯学银、芦伟世、郭永哨、周 静、朱道军、蒋运开、王强
备选参加人(1人):杨寅生
2、经营者(2人):张支农、陆梅
3、利益相关方(2人):邓彪、张兴和
4、专家学者(2人):陈习中、韩洪林
5、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府相关部门和社会组织(6人):王世斌、费明凯、钱锟、叶少勇、张仪、顾燕燕
六、征集意见建议
欢迎广大市民提出建议意见,可致电市消协(0564-3310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