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履职 为民代言 市消协积极推动马合两地客运价改
2015年新年伊始,马鞍山市消协积极履行新《消法》赋予消协组织的有关职能,主动作为,做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忠实代言人。元月4日,市消协投诉部分别向市交通运输局和市物价局制发了2015年第1号和第2号查询函。查询函内容直指马鞍山与合肥两地客运价格问题。查询函指出:根据消费者反映,如今马合两地的汽车客运路线已改走马鞍山长江大桥,与之前的从芜湖绕行相较,客运路程缩短、用时减少,加之一段时间以来,油价持续下跌,马合两地的现行运价已不合理,消费者对此问题反映强烈。市交运局和市物价局分别作为客运业务主管部门和物价主管部门,应当对消费者反映的问题做出合理解释。
两局接到市消协的函件后非常重视,并向省有关部门汇报、请示,在对消费者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后,将运价做了适当下调处理。两局均于规定时间内向市消协复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