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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汽车做好“四点”很重要

2015-02-10   来源:明光市消协   作者:杜瑶   浏览:3105

近年来,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汽车已逐渐走入了普通百姓家,但是汽车消费也随之成为新的消费热点。近日,明光市消费者协会针对收到的多起消费者的投诉,遂发出汽车消费方面消费警示。

汽车消费侵权行为主要表现在:

一是消费者在购车时轻信经销商促销人员的口头承诺,随意签订合同;二是隐瞒重要事实。如质损车擅自修理后,直接当新车销售而不明示;车辆合格证抵押后不随车交付而不明示,影响上牌;三是降低售后服务标准。如对原本属于包修、包换的免费维修服务,千方百计地解释为收费服务;对应使用原厂配件的擅自使用副厂配件。

针对汽车消费时存在这些问题,消协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汽车时要注意以下事项:

一是选好经销商。购车应选择品牌、技术成熟、售后服务网点多、信誉好、规模大的销售企业,以4S店为先,消费者在购车前一定要货比三家,了解汽车相关知识,以及销售商是否具有汽车销售资格,查看所有手续是否齐全。

二是订好书面购车合同,在合同中写明车辆种类、购车金额、交车时间、交车地点和违约责任等内容,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要仔细了解厂家或经销商的各项售后服务承诺,不要轻信代理人或销售人员的口头承诺,要以法律的形式,认真与经销商签订书面合同。

三是消费者在选购车辆后,要仔细对车的重要部件的性能、外观、配置、油耗等交接表中所列内容逐项进行验收,确保无问题后再签字接收,避免签收后发生不必要的麻烦。

四是要保管好发票和说明书等相关材料,严格按照说明书规定的时间或里程范围到特约维修站进行保养,并要求维修站在车辆保修卡上做好详细记录。

消协提醒广大消费者:如果发生消费纠纷后,及时到消费者协会进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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