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5日,黄山市黄山区的汪先生投诉称,自己购买的我县某企业生产的电动车出现故障,维修时没有配件,通过经销商多次与厂商联系要求发货,都没有下文。接投诉后,县消协工作人员赶到生产企业,调查了解,告知对方消法规定的生产企业对消费者应当承担的责任,对方解释称是因为该配件暂时缺货,所以没有及时发货。通过沟通,厂商很快向黄山的经销商发送了需要的配件。经与投诉人联系,对方称已收到配件,并对县消协的帮助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