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1日,含山县消费者协会受理含城居民杨先生投诉他于今年12月3日在含城某橱柜商店定制一款橱柜,价格为14700元。在1月3日送货时,发现此橱柜的框架存在掉渣开裂等质量问题,消费者杨先生不满意,要求商家给予更换或退货。商家不承认是质量问题不予更换退货。杨先生投诉到含山县消费者协会,县消费者协会迅速受理此案件,经调解,最终达成了更换橱柜框架,并确保质量的协议。2月12日,商家已为杨先生更换了橱柜框架,并将整体橱柜安装完毕,杨先生表示满意。
县消费者协会提醒消费者定制橱柜是目前消费者比较热衷的橱柜购买方式,消费者在与橱柜商家签订定制橱柜合同时,需约定橱柜质量标准、安装完成的工期、违约后的责罚在合同中也要明确体现,以便日后维权。此案中,由于橱柜商家和消费者没有约定橱柜质量标准、安装完成的工期、违约后的责罚在合同,责任在于橱柜商家,商家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