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汽车销售服务质量,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帮助企业及时发现问题,促进企业积极承担社会责任,主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我市3·15活动方案,3月17日市工商局、市消协召开了汽车销售服务行业通报会,集中约谈28家汽车销售服务企业,会议由市消协秘书长唐凤阳主持,市工商局副局长张凯,市消协副秘书长张丹阳,市交通局领导及市工商局广告监管科、合同监管科、市场规范管理局、经济检查执法局等负责同志,开发区工商分局,琅琊区、南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分管领导共计41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首先播放了今年中央电视台3·15晚会曝光的汽车4S店过度维修保养的视频,使参会企业进一步认识到“无病小修”、“小病大修”是违法违规行为,履行《消法》规定的义务和责任是企业经营之本。
随后,市消协张丹阳副秘书长通报了我市2014年汽车销售服务行业投诉情况,去年全市共受理汽车消费服务投诉100件,其中市区内汽车消费投诉65件,存在的问题主要集中在四个方面:一是维修服务不及时;二是购车合同条款履行不到位;三是宣传承诺不兑现;四是订金退还不积极。汽车销售服务类投诉存在的问题既有行业共有的问题,也有企业因自身管理原因而产生的个性问题,这些问题既是我市近年汽车销售服务投诉的热点问题,也是消费纠纷解决的难点问题。为帮助企业提高服务意识,教育引导汽车销售服务行业规范经营,市工商局、市消协在28家汽车销售服务企业建立了12315投诉举报联络站和消费者投诉站,并与28家汽车销售服务企业签订了《企业诚信守法经营承诺书》。
市交通局王翀科长介绍了国家十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促进汽车维修业转型升级提升服务质量的指导意见》的部分内容,要求各汽车销售服务企业围绕《安徽省机动车维修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实施细则(试行)》的要求,加强行业自律规范,抵制市场不良风气,要坚持以消费者为中心,不断增强服务意识,创新服务形式,优化服务流程,透明服务信息,提升便民服务能力,杜绝拒退订金和过度维修等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如若不依法规范经营,市交通局将按规定对违法企业的质量信誉进行降级,直至取消资质。
会议最后,市工商局张凯副局长传达了中消协《2014年全国消协组织受理汽车产品投诉情况分析》中涉及汽车销售及维修服务中的强制消费、不公平合同、汽车质量问题、维修服务费用不透明等4个方面问题。要求从三个方面进一步规范汽车销售服务行业,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一是经营者要树立第一责任意识,针对通报的问题,要仔细查找原因,深入检查,在今后的销售服务中杜绝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情形,各汽车销售服务企业要积极配合政府部门的监督检查,逐步提升员工队伍的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素质,提高服务水平;二是消协组织要加大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开展消费教育引导,提高消费者的维权意识,积极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行政执法部门要加大对消费者投诉较多的汽车销售服务企业的检查力度,适时曝光汽车消费典型案例,不定期向社会公布违法行为和违法主体;三是加强社会监督管理,强化监督力量,邀请新闻媒体单位直接参与涉及汽车销售服务的消费纠纷,发挥新闻媒体在消费维权过程中的舆论监督、舆论导向和舆论控制的作用,净化消费环境,使广大消费者真正畅享消费。
通过此次会议,使参会企业了解自己在处理消费纠纷中存在的不足和薄弱环节,与会人员表示在今后的经营中将强化管理,配合监管,认真处理消费纠纷,履行《消法》规定的义务,提高企业社会责任意识,树立企业良好的社会形象,为优化滁州汽车销售服务业消费环境,做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