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简介】
2014年6月22日,消费者孙某与裕安区某装饰公司签订装修合同,总金额13000元。合同要求装饰公司与9月28日交房,并赠送孙某厨房卫生间集成顶、两个床头软包以及一台2.5P格力空调。然而在施工过程中,装修公司没有严格按照约定设计施工,因此孙某也就延迟了付款,后又经过双方多次协商,孙某现在一共付款123500元整,但是此时装修却无故停工,且承诺赠送的东西也没有兑现,眼看就要过年了,孙某只好投诉到裕安区消协西市分会请求帮助,要求装饰公司尽快完工。
【处理过程及结果】
西市分会工作人员接到投诉后,立即展开调查。经调查发现,双方在装修期间,产生多次纠纷,甚至大大出手闹到派出所。2月2日,工作人员将双方约到西市分会调解室依法进行调解,装饰公司负责人称孙某多次拖延付款,同时在装修过程中与其电话约定的增加项费用3800元,孙某也不认可了。而孙某却称是由于装饰公司没有按约定施工,所以没有及时付款,现要求先施工再付款。鉴于双方各持己见,工作人员本着公平公正的态度,多次居中斡旋,建议双方互让互谅,继续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最终经过调解,双方握手言和并达成调解协议:消费者支付约定的3800元增加项费用以及尾款6500元,装饰公司免费给消费者在阳台打一组吊柜,同时保证整个工程在2月9日全部完成(材料及时提供的情况下),且兑现合同约定的赠送项目。对此结果,消费者表示满意和感谢。
【案例评析】
这是一起因双方都违反合同约定继而争执不下引起的消费纠纷案例。本案中,由于装饰公司没有严格按照约定设计方案施工,且没有及时有效地与消费者进行沟通,导致消费者延期付款,不承认口头约定的增加项目,继而装饰公司停工,就此,双方一直争执不休,各不让步。虽然最终通过消协分会工作人员的悉心调解,化解了矛盾,但双方此时都已经筋疲力尽,给日常生活带了数不尽的烦恼。
通过此案,裕安区消协提醒广大消费者在签订装修合同时,一定要慎重,把一些可能产生的问题都以书面形式约定好,一旦遇到装修公司不按约定施工,要立即与装修公司联系整改,若装修公司不按合同要求整改,可以及时向当地消协部门进行投诉或者拨打12315投诉电话进行维权,切忌一味蛮干,以违约对抗违约,最终导致自身利益受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