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裕安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六安市裕安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当前位置:安徽315>江淮维权>六安市>六安市裕安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维权动态

自来水厂乱收费 消费者疑问重重

2015-04-08   作者:裕安区消协   浏览:2555
 

【案例简介】

2015年“3.15”前夕,裕安区消费者协会新安分会接到一起12315转来的投诉,家住六安市裕安区的徐先生反映当地的自来水厂设置了最低消费,每月水表没到12元用水量,按12元收取,超过12元的,按水表收取。对此,徐先生表示非常不解,故拨打了12315电话,要求自来水厂给个说法。

【处理过程及结果】

新安分会工作人员接到投诉后,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人员到水厂进行调查,经调查,消费者反映情况基本属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工作人员对该水厂乱收费的行为进行了批评,并督促水厂安排人员跟随分会同志前往投诉人徐某处进行现场沟通解释,经过耐心宣传教育,水厂工作人员就多收费一事表示道歉,并将多收的40元退给徐先生。对此结果,徐先生表示满意,此案圆满结束。

【案例评析】

这是一起因自来水厂多收费引起的消费纠纷案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第十条:“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规定,本案中自来水厂在没有提前告知消费者,擅自设置了最低收费标准,明显违反了上述规定,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理应退还多收的水费,并按实际用量收取水费。

向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