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第一季度,全市各级消协组织共受理消费者投诉 70件,解决70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5430元,加倍赔偿21件,加倍赔偿金额7000元,接待来访和咨询1500人次。
一、投诉的基本情况
1、 根据投诉性质分析:质量35件,占50%;其他15件,占21.43%;售后服务6件,占8.57%;计量5件,占7.14%;虚假宣传4件,占5.71%;价格3件,占4.29%;安全1件,占1.43%;合同1件,占1.43%。
2、根据商品服务类别分析:家用电子电器类13件,占18.57%;日用商品类11件,占15.71%;服装鞋帽类8件,占11.43%;食品类6件,占8.57%;房屋及建材类4件,占5.71%;交通工具类2件,占2.86%;烟、酒和饮料类1件,占1.43%;首饰及文体用品类1件,占1.43%。
3、根据投诉服务类别分析:生活、社会服务类6件,占8.57%;互联网服务6件,占8.57%;电信服务4件,占5.71%;其他商品和服务4件,占5.71%;公共设施服务2件,占2.86%;邮政业服务1件,占1.43%;金融服务1件,占1.43%。
二、投诉热点分析
(一)质量类投诉仍居第一
第一季度质量类投诉占总投诉量的一半,主要是家用电子电器、日用商品和服装鞋帽的质量投诉,如家电、手机等使用几次后出现故障,鞋子穿着几天就脱皮、开胶。消费者反映购买的某品牌电视机使用一段时间后出现故障,换机后仍存在问题;贵池区的何女士称其在某超市购买了一台榨汁机,使用一次后就出现榨汁不彻底的问题,商家以其使用不当致刀片损失为由拒绝换货,经消协调解商家同意更换新刀片;东至的周先生反映购买了一双军工皮鞋,穿三天后发现一只鞋的后跟断裂,要求退换货时遭拒。
(二)虚假宣传问题成为新的热点
一是利用报纸对商品进行虚假宣传,二是雇佣他人进行欺骗性的销售诱导。东至的郭姓老人在报纸上看到一则广告,介绍某老年手机价格低廉、功能齐全,但到手后发现实物功能与广告不相符;贵池区有多名消费者投诉称某商家以面部测试为由吸引顾客进店,诱骗消费者办理上千元的美容消费卡。
(三)服务类投诉增多
主要是生活、社会服务类、互联网服务类和电信服务类投诉,反映商家的服务意识有待加强,如商家不按照约定提供服务,手机被多扣费用,宽带故障报修迟迟无人上门维修。东至县四名消费者反映他们在东至县某宾馆开了房间,晚上八点出门,十二点回去时发现大门关闭,电话也无人接听,只好另找宾馆住宿,第二天要求商家退还半价房费遭拒,经消协调解商家退还全额房费。
(四)首次受理并成功调解消费者个人信息被经营者擅自收集、使用的纠纷
3月,贵池区的季先生向贵池区消协投诉,称其从去年12月底至今,多次接到某家具公司不同业务员打来的推销电话,对他的生活造成了极大的困扰,经过消协工作人员对《消法》的宣传、解读,最终该家居公司负责人承认了自己的错误并向季先生赔礼道歉,同时删除其公司电子和书面客户资料季先生的手机号码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