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王先生向县消协投诉,反映其在某餐饮店办理了会员卡,并向卡内预存了现金用以消费,前一个礼拜消费者打算再次去店内消费的时候,发现店门紧闭,打电话给店主时,对方声称已经不再经营,但是自己同时代理某品牌白酒在含山的销售,消费者可凭充值卡换购白酒。消费者认为自己当初充进去的是现金,现在也不需要购买白酒,要求退还卡内余额,被店主推诿拖延,请求消协帮助维权。接投诉后,消协工作人员及时与经营者联系沟通,明确告知其在终止经营的情况下,有义务退还消费者预付的金额,不应设置条件。经调解,对方退还了消费者剩余金额32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