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4日起新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包装饮用水》正式实施。其中值得注意的是,新国标对包装饮用水的名称及标识也有了新的规范:名称上要求,应当真实、科学,不得以水以外的一种或若干种成分来命名包装饮用水,这也就意味着,让消费者眼花缭乱的“矿物质水”、“富氧水”、“活化水”等各种“概念水”将退出市场,市面上在售的包装饮用水只分为饮用纯净水和其他饮用水两类;标识上要求,当包装饮用水添加食品添加剂时,应在产品名称的邻近位置标示“添加食品添加剂用于调节口味”等类似字样。
此次发布的包装饮用水食品安全国标是强制性标准,虽然从5月24日开始实施,但是为了给在售的包装饮用水一个缓冲期,所以在此之前生产的包装饮用水可继续销售至保质期为止,也就是说截止到2016年1月1日,市面上将不会出现矿物质水的瓶装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