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投诉举报咨询基本情况
5月份共受理消费者举报投诉咨询603起,比上月增加12起,环比上升2.0%。其中举报7起,占受理总量的1.2%,截止6月5日已办结3起,办结率为42.9%。投诉66起,比上月减少8起,占受理总量的10.9%,其中含服务类29起,商品类37起,截止6月5日已办结38起,办结率为57.6%。咨询530起,占受理总量的87.9%。
二、投诉分类统计情况
1、下面表格为各类别投诉情况及投诉所占百分比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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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
投诉量(件) |
百分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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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电类(含手机) |
13(手机9起) |
1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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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装鞋帽类 |
5 |
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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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烟酒类 |
1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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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用商品、医药类 |
1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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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工具类 |
11(汽车8起) |
16.7% |
|
生活社会服务类 |
21 |
3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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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信及互联网服务 |
9 |
1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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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设施服务 |
2 |
3.0% |
|
其他 |
3 |
4.5% |
2、投诉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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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
2015年4月 |
2015年5月 |
变化(%) |
|
家电类(含手机) |
11 |
13 |
1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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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装鞋帽类 |
10 |
5 |
-50% |
|
食品、烟酒类 |
5 |
1 |
-80% |
|
日用商品、医药类 |
10 |
1 |
-90% |
|
交通工具类 |
10 |
11 |
10% |
|
生活社会服务类 |
14 |
21 |
50% |
|
电信及互联网服务 |
5 |
9 |
80% |
|
公共设施服务 |
5 |
2 |
-60% |
|
其他 |
4 |
3 |
-25% |
三、热点、难点分析
1、汽车类、手机类、预付费消费仍是投诉热点。
(1)汽车投诉主要集中在:汽车质量、售后服务和合同等方面。性能故障、汽车异响,售后维修技术不过硬,多次维修仍无法根除故障,合同中承诺的退还定金、免费保养等条款,不予履行等是消费者投诉的热点。(2)每个工作日都会接到关于手机方面的咨询、投诉,主要集中在网购到假冒、翻新手机,手机故障后的维修及服务问题,以及手机质量问题。(3)本月预付费投诉主要集中在:健康浴池更换经营者,限制持老卡消费者使用范围;新货郎超市关闭,预付费卡无法使用;美容卡、理发卡发行者擅自变更服务承诺或拒绝履行服务承诺等方面。
2、房屋买卖、房屋装修方面投诉增多。
本月房屋买卖、房屋装修方面投诉增多。房屋买卖消费纠纷主要集中在购销合同和宣传承诺方面,不履行合同义务,拒绝按承诺退还定金是投诉焦点。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消费者对家装也越来越重视,建材质量、色差、开裂、掉漆,承装方不履行维修义务等方面问题凸显。
3、农药、种子、化肥问题逐渐增多。
本月关于农药、种子、化肥相关的咨询投诉增多。怀疑购买到假玉米种、农药使用后导致果子脱落、购买后发现复合肥与商家宣传的不一致等。关于此方面的问题,由于农民消费者维权意识薄弱,不注意保留购买凭证和留存商品,导致出现问题后举证难,有的消费者参加购销会,只听销售商介绍产品,不看购销合同,随意签订协议,出现问题后才发现协议上标注的复合肥型号与经销商宣传的型号不一致,导致维权难。
三、典型案例
维权还打折 消费者岂能同意
4月23日,消费者李女士在金贸商城某品牌专卖店购买皮鞋一双,价值120元。购买时销售员承诺7日内不满意可调换,李女士回家后发现鞋码不合适,后到专卖店调换时该款鞋子已打折处理,调整价格为99元。因该店同款鞋子无消费者合适尺码,消费者要求调换其他款式,但该店只同意按99元价款调换,消费者不同意。
接诉后,12315工作人员及时登记工单并转办至辖区市场监督管理所,经辖区所工作人员教育并调解,该专卖店销售员认识到错误,并按消费者购鞋价款更换其他商品,消费者表示满意。
【点评】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安徽省鞋类商品“三包”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履行义务,经营者与消费者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但双方的约定不得违法法律、法规的规定。凡消费者购买鞋后即发现其尺码与国家标准不符,或者两只鞋颜色不一,大小不等和均为一边脚的,经销者应给予调换,无同型号时,应予以退货。所以当消费者因该店无同款合适尺码鞋子而要求调换其他款式时,应该按购买价格折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