含山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含山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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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为消费维权 实为"私了"捞钱 一敲诈团伙被打掉

2015-07-17   来源:南方日报   浏览:1615

一个由4名男子组成的犯罪团伙,打着维护消费者权益的旗号,活跃在东莞及博罗县石湾镇、园洲镇等地,利用法律知识对销售问题食品的商家进行敲诈勒索,至今获利10多万元。近日,博罗警方接报后成功打掉这一跨市敲诈勒索团伙,其中3名嫌疑人被依法刑事拘留。

716时许,石湾派出所接到石湾镇某商行老板报案称其被人敲诈勒索,请求派出所派员处置。接报后,民警立即前往梨园,并将陆某昌、范某、黄某回3名涉嫌敲诈勒索男子带回派出所调查。经调查,暂住在园洲镇的陆某昌等4623日到石湾镇某商行购买了没有中文标签的红酒10多瓶、金莎巧克力、糖果等物品一批,共花费7000多元。次日,陆某昌致电该商行老板,称发现在其店里购买的红酒、金莎巧克力、糖果等物品产地均为香港、美国等境外地区,没有中文标签(根据法律规定,进口食品应有中文标志,无中文标志的进口食品因手续不全,无法确定真实的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存在一定安全隐患),不想吃官司的话就按10倍价格私下解决。

然而,商行老板拒绝了他们的赔偿要求。于是,陆某昌等人便一起到石湾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举报,称该商行出售不符合规定食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的工作人员接到举报后,前往该商行进行调查处理,并让陆某昌把在该商行购买的物品拿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进行登记,等调查结果出来后再另行通知。过了两天,陆某昌在准备把购买的物品及单据、视频等送到石湾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前,再次致电商行老板要求进行私了。商行老板感觉对方是故意进行敲诈勒索,再次拒绝面谈并报警求助。

据办案民警介绍,嫌疑人陆某昌在园洲与范某、黄某回、“四眼仔”(在逃)结识,4人均无稳定收入来源,偶然在报纸和电视上看到警方近期严厉打击涉食药品犯罪的新闻后,便心生邪念,决定对销售问题食品的商铺进行敲诈勒索。今年5月开始,该团伙分别在东莞市石排镇、石龙镇,博罗县园洲镇、石湾镇等地的商店,专挑没有中文标签的红酒、金莎巧克力、糖果以及过期食品等问题货物购买,每次的消费金额均为数千元,其中在石湾辖区便作案6起。

该团伙在购买货品时为了防止商家出门不认账,均会在选购商品时拍下视频并保留购物小票、单据,以此要挟商店老板,称其在该商店购买了不符合标准的食品,要求商场老板赔偿所购货品的10倍价格私了,否则将根据《食品安全法》进行起诉。通常大部分商店老板为了息事宁人,甘愿赔钱了事;若遇上不肯赔钱的“硬骨头”,陆某昌等人则会举报或直接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督部门投诉,食品药品监督部门会将商场的问题货物清走,这样商场老板损失更多。陆某昌等人正是抓住了商行老板的把柄,敲诈勒索往往可以轻易得手,至今已获利10多万元,得手后的钱财4人平分。

目前,犯罪嫌疑人陆某昌、范某、黄某回3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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