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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安县人大常委会检查新《消法》贯彻执行情况

2015-07-17   作者:何保亮   浏览:2068
 

来安县人大常委会检查新《消法》贯彻执行情况

71516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俊,副主任周忠友、张立梅、陶明及部分常委会委员对我县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县委常委副县长朱智青代表县人民政府报告我县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贯彻执行情况。与会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改委、卫计委、农委、商务局等九个单位分别作了贯彻执行情况汇报。与会人大代表对我县贯彻执行情况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随后,检查组一行先后到徽商农家福公司、县农产品检测中心、县电信公司、县自来水厂、峰汇国际超市、绿康农贸市场、县移动公司、金太阳装饰城、汊河镇和水口镇的部分超市以及部分乡镇市场监督管理所,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组织领导、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情况,依法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情况,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机制建立和消费者维权案件办理情况以及对涉及民生的重点商品和重点单位、企业监管情况等进行检查。

据介绍,自2014315日实施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投诉举报中心共受理消费者咨询2500人次、投诉194起、举报32起。各职能部门均能认真受理消费者举报投诉问题,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同时积极推动消费维权服务站“进商场、进超市、进市场、进企业、进景区”建设工作。目前,我县已建成消费维权联络站和投诉站145个,为消费者维权提供了便捷。

检查组认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成立以来,县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不断加强部门联动协作,加大法律宣传力度,畅通消费投诉渠道,完善消费维权体系,强化商品服务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有力地维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为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促进全县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应有贡献。同时,针对了解到的情况,检查组建议县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一要加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宣传力度,提升经营者的自我规范和约束意识,增强消费者权益保护意识和维权能力;二要强化队伍建设,充实人员力量,强化业务培训,转变工作作风,不断提升队伍整体素质和执法能力;三要明确各部门职责权限,健全监管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加强部门配合,形成长效的消费维权和市场监管整体合力;四要严格市场监管,严格市场准入,加大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检测,依法打击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积极营造良好的消费市场环境;五要拓展消费维权渠道,加强消费者协会组织队伍建设,积极推动基层维权网络建设,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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