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居民吴某满脸怒气的找到泾县消费者协会榔桥分会,称要投诉镇上的某超市卖不合格食品。工作人员经过详细的了解后得知,吴某在某超市给儿子买了四瓶草莓味的“小洋人”草莓味钙铁锌酸酸乳和一袋面包,回家以后儿子在喝第二瓶后说味道不对,吴某自己尝了以后发现有酸臭味,怀疑已经变质,并且面包里也发现了有异物。于是吴某找到超市老板娘理论,谁知双方因为细节问题争论不下,不仅没有赔偿,而且还恶语相向,吴某说自己也是在外地开店,一贯对客户客客气气,而此次作为消费者被这样对待,心中很不是滋味。
安抚好吴某的情绪之后,工作人员主动找到超市老板,并向其阐明了上述情况,老板解释说因为自己出门在外,所以没能现场及时化解矛盾,吴某反映的事情确实是自己的问题,一方面在销货时没有把货物的查验做到位,另一方面服务态度上也有所欠缺,没能很好的帮助消费者解决问题,并现场表示愿意和吴某协商处理。工作人员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食品安全法》等相关规定,对这次纠纷进行了协调处理,由超市依据吴某购买食品价值的数倍现金作出赔偿,并代表相关亲属当面道歉,双方也愿意依此办法处理。
在解决好纠纷后,吴某笑着对工作人员说:“谢谢你们的工作,现在心里舒服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