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6月份李老汉在滁州某建材商店订购了价值约6000元左右的板材,分两次送到李老汉女婿正在装修的房子。衣柜定做好后发现板材有色差,李老汉及其女儿女婿先后三次拨打12315电话投诉。
开发区消协工作人员接诉后到现场查看,作为非专业人士乍一看看不出来多大区别,仔细辨别还是有细微差异。李老汉坚持有区别要求更换,经销商认为部分有差异的可以更换,但是双方对更换数量有争议。
开发区消协工作人员向李老汉剖析利弊,一是色差是否有合理误差范围;二是如果鉴定将更耗时耗力,可能得不偿失;三是所幸颜色差异不是太大,不会影响美观。最后,经过耐心劝解,双方达成一致协议:由经营者一次性补偿消费者人民币1500元,当面结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