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8月13日下午,市民贺先生来到蚌埠市消费者协会,反映自己今年7月24日在我市某楼盘交付壹万元定金准备购买该楼盘销售的商品房,但在交完定金后,贺先生因为自身工程款未到账等经济问题,无力购买商品房,在和开发商多次沟通无法退还定金后。无奈的贺先生来到蚌埠市消费者协会,希望消协出面协调解决退还定金或者退还部分定金。
接到贺先生的投诉后,我们仔细查看了贺先生带来的和开发商签订的认购书,其中明确规定了定金双方毁约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于是,我们告诉贺先生,定金的支付受《合同法》的保护,虽然贺先生要求退还定金自身也很无奈,但是不能作为免责的理由,即使消协出面也很难给贺先生退还全部或者部分定金。
经过我们的耐心讲解,使贺先生也明白了自己存在的问题,他还是希望消协出面给自己尽量挽回部分损失。于是,消协也尽量接受了贺先生的投诉。接到投诉后,我们积极和该开发商取得联系,讲明了贺先生现在面临的困难,希望开发商出于人性化的考虑能够退还定金或者部分定金。通过多次与开发商沟通,最终开发商同意向上级申请,尽量退还定金或者部分定金。经过层层申请,开发商同意将贺先生支付的壹万元定金全额退还给贺先生。贺先生对处理结果十分满意,并对消协热心处理投诉的态度、快速处理投诉的效率表示感谢。
近一段时期以来,蚌埠市消费者协会接连接到消费者在购房、购车、影楼消费等方面支付定金后要求退还的消费投诉。定金是合同的当事人为了确保合同履行,依据法律的规定或者双方当事人的约定,由一方当事人按照合同标的额的一定比例,预先给付对方当事人的金钱。在此,我们提醒消费者预缴定金请三思,缴款容易退定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