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上午,定城消费者李某到县局投诉:5月31日晚其在某超市二楼的美容店受店员诱导消费,办理了美容消费年卡,当晚回家后,美容过的脸部出现过敏反应。消费者第二天提出退款要求,遭店员拒绝。
经了解,5月31日晚李某在该超市购物后,在超市二楼一美容店门口被其店员拦下,极力劝说李某进店进行免费美容体验,在体验过程中,店员反复诱导、劝说李某办理该美容店消费卡,李某头脑一发热。办理了3000余元该店的美容消费卡,晚上到家后,李某才感觉到自己的消费太不理智,同时发现美容过的脸部出现过敏反应。第二天李某要求退款遭拒后投诉,工作人员建议李某至医院对其脸部出现过敏反应进行检查,经医院诊断,李某脸部过敏反应应属于美容化妆品所致,工作人员将情况通知美容店店长,要求该店应予退款,但该店店长拒不接受调解意见,工作人员立即联系到该美容店上级管理机构,指出该店行为已涉嫌强制消费,如不立即整改,执法机关将按相关法规处理。最终美容店同意了消费者退款要求。(定远消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