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是国家工商总局配合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而制定的一部配套规章。该《办法》通过对消费侵权行为及其法律责任的细化,进一步明确了经营者的责任义务,为市场监管部门行政执法、经营者履行义务、消费者依法维权提供了法律依据。
为学习、宣传、运用《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阜南县市场监管局、县消费者协会会同县农村商业银行、县邮政分公司共同印制了《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单行本2万册。县市场监管局和县消协负责同志为这本小册子作了序言。县消协同县邮政部门利用邮政信息资源库,面向全县选择不同群体的消费者、不同行业的经营者,进行定点、精准邮寄,免费赠送,覆盖了相关的行业和人群众,确保了宣传范围的广泛性和受众人群的代表性。
(侯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