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阳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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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银珠宝首饰类消费警示

2015-11-19   来源:青阳消协   浏览:2685

今年以来,青阳县消协受理了几起金银珠宝首饰投诉,在此,青阳县消协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佩戴金银珠宝首饰需谨慎。

一、要选择正规的购买渠道

目前,市场上购买金银珠宝首饰的渠道不少,品牌也较多,消费者要选择信誉度高的商场、专卖店,购买具有一定知名度、售后服务完善的品牌金银珠宝首饰。

二、要知晓商家的三包制度

由于金银珠宝首饰类商品具有一定特殊性,所以目前国家对金银珠宝首饰类商品并没有明确的强制性三包规定,多数是以商家的三包承诺为主,容易在这块产生消费纠纷,比如今年六月汪先生在青阳县某金店购买了一枚价值3600元的足金石榴石戒指作为礼物送给家人,购买时营业员和收款员都已向汪先生说明过购买的石榴石戒指只能换同类商品,汪先生也表示认同,但后因家人不想要,要求商家更换为金手链,因此产生了消费纠纷。所以消费者在购买前一定要明确商家的三包制度,不能接受的条款一定要明确拒绝。同时要妥善保存好相关购物凭证,发生问题要及时与商家联系,产生纠纷时要向相关部门投诉。

三、要妥善保存金银珠宝首饰

今年8月,杨先生投诉称其去年12月在某金店购买了黄金戒指,最近妻子拿出来准备佩戴,发现戒指竟然变成了银色,经工作人员鉴定发现是水银粘在了戒指上,原来是杨某在妻子在包里放了一根体温计,体温计打碎后,水银在戒指表面慢慢凝固,为戒指镀了一层“银”。因此,提醒消费者,金银珠宝首饰是贵重物品,平时一定要妥善保存,不要与有腐蚀性的物品放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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