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远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定远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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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 费 警 示

2015-11-25   浏览:2504
 

     

                    ----安全购买、使用液化石油气

随着液化石油气安全事故的频繁发生,社会各界对液化石油气安全问题越来越关注。很多老百姓对液化石油气的知识的认识缺乏,以及一些无良商家的利欲熏心,使很多消费者在使用过程中存在着很大的安全隐患,不利于社会和谐。

县消费者协会发布消费警示提醒广大消费者,特别是一些老年朋友,购买充装瓶装液化石油气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第一:消费者在购买充装瓶装液化气时应选择有营业执照、燃气经营许可证、液化石油气瓶充装证等的液化气站,并索要发票,核对内容后妥善保存。

第二:消费者要使用安全合格的气瓶。消费者要关注气瓶本体上是否有制造单位代码、制造许可证编号等永久性标识,且定期检验气瓶。不得使用无警示标签、无充装标识、过期或者报废的钢瓶。

第三:为了家人及其他人的安全,请广大消费者及时更换、报废超期钢瓶和“螺丝气瓶”。避免发生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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