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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ad换屏遭遇烦心事 消协调解获赠锦旗

2015-12-01   作者:汪玲   浏览:4208

    【案例简介】

    消费者范某将Ipad的屏幕摔坏了,于是拿到经营者处换新屏幕,与经营者协商后消费者交了费用1000元换原装屏。屏幕换好后,消费者拿回去使用,发现屏幕模糊、有方格,于是怀疑屏幕不是原装的,随后范某将Ipad拿到另外一家专卖店查看,均认为其屏幕不是原装屏,于是范某找经营者理论,但是经营者一口咬定为范某换的是原装屏幕。消费者无奈之下只得投诉到了金安区消费者协会。

【处理过程及结果】

接到投诉后,消协人员陪同消费者找业内人士看了一下,都说不是原装屏,最后找到了该品牌在本市唯一授权的售后服务中心,希望售后可以做一下鉴定并出示文件,但是被拒绝,明确表示其未得到此项授权,最后消协人员拨打了400热线电话,反映了此事,但同样不能解决问题。在不能得到明确的鉴定文件的情况下,消协人员又联系了经营者,耐心调解,最终经营者同意退还消费者1000元维修费,收回屏幕。消费者非常满意,赠送锦旗“依法维权 为民解忧”。

【案例评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条规定:“经营者与消费者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第十条规定:“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本案例中,经营者承诺为消费者换原装屏,但是更换后的屏幕有明显的质量问题,违反了诚实信用的原则,侵害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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