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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多收价款 退款并道歉

2015-12-14   来源:淮南市消协秘书处   作者:石桂莲   浏览:4794
 

不久前,消费者王先生在一家生活超市购买了一支牙膏和一袋洗衣液,都是特价商品,价格都是9.9元。当王先生结账时发现每个商品确是按照13元收取的,王先生随即找超市理论,超市称特价已经截止,现在恢复原价了,王先生不同意超市的说法,随即来到市消协投诉。

市消协收到投诉随即到超市调查了解,发现王先生购买的商品仍然标注着特价9.9元,并未显示已恢复原价。市消协联系商家负责人,商家称此事为店内工作人员疏忽,未及时更改价牌所致。商家表示立即更改价牌,退还多收的费用,并向王先生赔礼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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