枞阳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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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十一”网络购物需理性

2015-12-21   来源:安庆市消费者协会   作者:潘燕   浏览:1526

网络如今已成为消费者购物的重要渠道之一,特别是每逢一年一度的“双十一”期间,各大电商不断加入并扩大促销的规模,引发消费者网购热情。在此,安庆市消费者协提醒广大消费者,“双十一”期间面对促销活动,要做到理性消费

首先,不要盲从于商家的广告宣传,可以为自己设定一个消费额度,罗列购物清单,避免冲动性消费。同时,对网购促销广告要核实折扣的真实性,提早关注自己准备购买的商品,留意阶段性的销售价格,避免被卖家先提价再打折的虚假打折行为所蒙骗。慎重选择购物平台,尽量选择经营管理机制较为成熟的大型购物网站,这类网站一般信誉度和安全性较高。还要注意选择安全可靠的支付手段,选择货到付款或者有第三方交易平台担保的方式付款

此外购物时,还要注意商家的格式条款。新《消法》针对网络购物增加了七天无理由退货的规定。而有些商家采用格式条款设置诸如预售商品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商品拆封不给退货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发现以上内容可及时向电商所在地工商部门进行举报。在购物时要注意保留有关交易的信息(如商品价格信息的广告、商品宣传图片,电商承诺或协议以及聊天记录等),以便出现消费争议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消协还提醒消费者,在收到快递时一定要认真查验后再签字。特别是对于货到付款的交易模式,应坚决拒绝“先付款后验货”的无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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