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陈尔东1992年参加工作,其中在消费者权益保护岗位上整整工作了十一个年头。多年来经他手办结的消费纠纷案件达800余起,为消费者挽回损失100余万元。其办结的典型案件先后被《农民日报》、《中国工商报》、《中国消费者报》、《安徽日报》、《滁州日报》等国家级、省市级报刊和人民网、凤凰网、县政府门户网站及市县先锋网等主流网站报道。其中“未成年人私购手机退货纠纷维权案”、“少年炸伤眼睛,维权获赔21万”、“购房纠纷13万难退,行政调解助其维权”等案例分别于2013年、2014年被省、市消协列为十大典型案例。他认真负责、任劳任怨、情系消费者的工作作风受到上级部门和广大消费者的一致肯定与好评。
此外,他积极探索维权新机制。2006年,为拓宽维权渠道,牵头成立了由十多位律师、农技师、药技师和记者组成的315义务专家维权组,为消费者提供及时、专业的维权知识和咨询服务。2012年7月,经过陈尔东的积极努力,“定远县人民法院消费者权益保护巡回法庭”揭牌成立,这是当时安徽省首家消费者权益保护巡回法庭。“巡回法庭”的设立,进一步完善了消费争议解决的诉调对接机制,在消费者维权发生纠纷后,先由市场监管部门、消费者协会进行调解,涉及金额较大、案情较为复杂、调解不成的,由巡回法庭立案审理,既提高了消费争议处理的质量和效率,又提升了消费纠纷双方的信服度和满意度,对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化解消费纠纷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定远县消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