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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泉县消费者协会发布2015年消费警示(第四期)

2015-12-29   来源:临泉县消费者协会   浏览:2322

 

临泉县消费者协会发布2015年消费警示

(第四期)

元旦、春节双节临近,临泉县消费者协会提醒广大消费者,市场上各类食品、商品琳琅满目,节日服务事项也日益增多,购买商品或外出消费时,要安全、科学、理性消费,确保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一、购买商品、接受服务时,一定要选择正规商店,要注意商家销售的商品是否标有名称、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和保存条件、使用方法等内容。面对高折扣、高额返券等诱惑,应保持谨慎心态,谨防虚假打折,而且,打折、特价、赠品商品同样享受“三包”服务。一定要向经营者索取票据,这样一来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就有有效证据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节日期间,各种食品的消费急剧增长,要注意食品安全,注意饮食卫生。外出聚餐看餐馆等级,消费者外出聚餐和预订“年夜饭”时应选择卫生设施齐全、有《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品卫生信誉等级达标的餐饮单位消费。寒冷天气是各种疾病的高发季节,食物应烧熟煮透,慎食凉拌食品、生吃水产品,不要光顾无牌摊档或盲目“尝鲜”,如果出现中毒、身体不适等状况,除了要立即向相关部门投诉,采取紧急措施送医院救治,还要保护好现场及残留食品、物品,以便执法部门调查取证。

三、购买商品、接受服务时,一定要当心各类消费“陷阱”,尤其是“预付”、“网购”、“返券”、“赠送”式消费,因为这些方式的购物,消费者的选择权、知情权、“三包”服务均难以保证。当您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要及时向市监局12315举报中心申诉举报或向消费者协会投诉(临泉县消费者协会投诉电话:6536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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