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简介】
消费者高某于2015年10月9日晚在经营者购买消毒液,付款时由于消毒液瓶盖处破裂渗漏,导致消费者衬衫和外套被污染变色,与经营者协商赔偿不成。消费者于10月10日上午投诉到霍邱县消费者协会。
【调查处理过程及结果】
接到投诉后,县消协工作人员约见了双方当事人,经营者提供了当时的监控录像,确认不是人为故意损坏。工作人员就损坏事实的细节和相关的法律法规与双方当事人进行了沟通,经现场调解,达成一致意见:经营者退还购物款项,赔偿消费者衬衫损失八百元,并按要求修复消费者外套,双方无异议。双方签订了调解协议书,赔款当场支付,双方当事人对调解结果均满意。
【案例评析】
这是一起典型的消费侵权案件,由于消费品的故障导致消费者的财物损失。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害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本案中由于消毒液的渗漏导致消费者衣服变色,经营者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本案是否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笔者认为不适用,本案经营者无欺诈的故意,通过监控录像可以看出,消费者在付款前消费者均没有渗漏,另据消费者回忆,可能是付款时碰撞导致消毒液渗漏,经营者不构成欺诈行为,故不宜适用惩罚性赔偿的规定。
案例提供:霍邱县消费者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