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的信任就是我们的责任
10月8日上午8点,县消协办公室来了一位中年男子,冻得四肢发抖、说不出话来。中心工作人员端上一杯热茶,片刻,中年男子道出了来龙去脉。
原来这位中年男子姓韩,家住吴山镇。清早骑着50多公里摩托车从家里赶到县城,反映于2015年4月16日在吴山某手机专卖店购买了一款1700元的波导手机给在合肥打工的女儿使用。用了不到两个月出现黑屏,送到手机店后,老板免费予以维修;但修后,使用未到2个月又发现手机黑屏或关不了机的现象,送到手机店后,老板虽有些微词,但还是予以维修;但万万没想到用不到一个月,手机彻底打不开。在找经销商,经销商这次态度大变,百般推脱,好说歹说就是不给维修。听完叙述后,工作人员分析了手机的故障,查看了收据及厂家的三包承诺等。看着群众期待、信任的目光,工作人员本着高度的责任心,特事特办,随即联系了该经销商。一开始,经销商推诿扯皮,随即又说出质量问题应找厂家和手机问题消费者人为造成等一些不负责的话。听完经销商的陈述,工作人员态度严肃义正词严地指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移动电话机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两次维修后仍不能正常使用应免费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移动电话机等相关条款规定,最终,慑于法律的威严,经销商同意更换手机主板等部件和该部手机主机执行延续到2016年10月的三包有效期。
(长丰消协)2015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