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1日下午,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征求《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修改意见的函,市消协召开了《省消保条例》修改意见讨论会,市消协全体人员参加。会上市消协负责人钟林带领大家逐条研读了《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修订草案修改初稿),并就“修订草案修改初稿”中的若干重点问题进行了热烈讨论。重点讨论了市、县(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的性质职能,人员机构配备、经费财政保障情况;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中途停止经营或者撤离的监管措施;通信企业未经消费者同意向消费者发送商业信息的行为如何在《条例》中予以规定;消保委组织如何开展诚信企业评选活动等问题。
会后,市消协将讨论结果逐条整理作为修改意见进行了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