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3日,一位程姓消费者情绪激动,捧着一大包糖果到县消协投诉,在工作人员的安抚后,道出了事情的缘由。程某于当天中午在县某超市购买约五斤的某某牌牛轧糖,在付款后,发现购物小票的品名是某某牌巧克力。其与超市相关负责人进行交涉,没有得到超市方面的满意答复,遂即来到县消协投诉。程某认为,这是典型的欺诈行为,要求超市按照《消法》规定,给予经济赔偿。
经了解,超市是由于促销员的失误,在给顾客购买的牛轧糖称重时,将牛轧糖的商品代码误打成巧克力的代码,造成商品实物与标签不一致。
经我局工作人员的多次调解,超市与投诉人达成和解,超市给予消费者程某一千元补偿,并表示今后会引以为戒,避免再次发生类似情况。(定远县消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