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商经济”存隐患,消费购物需谨慎
随着科技的发展,微信已经成为年轻人一种主要的交流方式,微信用户数量巨增,利用朋友圈营销产品正成为一种新兴的购物模式。
据了解,现在大部分个人注册的“微商”属于无实体店、无营业执照、无信用担保、无第三方交易平台的小店,其进入门槛低,建立朋友圈的好友也不一定是实名,加上缺乏完善的交易系统,一旦出现纠纷,给消费者维权带来很大的风险和难度。因此,消费者通过微信朋友圈购物时,需保持理性,谨防陷阱。
天长市消费者协会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通过微信平台购物时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不轻易加陌生“微商”为好友。由于微信属于实时交易平台,互动性强,在遇有陌生好友添加请求时,应确认并核实其真实身份,防止被不良商家利用,在朋友圈分享散布不良虚假信息导致权益受损。
第二警惕虚假宣传和产品质量风险 。核实“微商”个人信息和联系方式等真实情况,多了解产品原料、产地和外包装等产品信息,如有条件,多与产品实物及官网上的商标和外观对比,不轻信晒出的购物小票和物流单图片,价格过低的商品要谨慎购买。
第三选择安全可靠的交易方式。若选择货到付款、款到发货或网银支付的交易方式,卖家收款后是否发货、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保障如何等都依赖于卖家的诚信度,具有很大风险,因此,建议消费者优先选择第三方交易平台如支付宝进行交易,确保交易安全。
天长市消费者协会
郑寿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