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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工商局、市消协召开部分商业服务企业约谈通报会

2016-03-09   作者:欧传亮   浏览:1733
 

为进一步提升消费质量,营造安全放心舒心消费环境,促进社会和谐,让消费者放心消费、无忧消费,帮助企业及时发现问题,促进企业积极承担社会责任,积极主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按照市工商局、市消协约谈制度的相关规定,围绕“新消费、我做主”年主题,强化消费领域监督,39日市工商局、市消协召开了部分商业服务企业约谈通报会,集中约谈142015年度消费投诉较高的商业服务企业,会议由市消协秘书长唐凤阳主持,市工商局副局长张秀凡,市消协副秘书长张丹阳,开发区工商分局,琅琊区、南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分管领导共计24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首先,由市消协张丹阳副秘书长对315日即将修订施行的《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的8个方面的亮点进行了宣传解读。

随后,市消协欧传亮通报了我市2015消费投诉较多的商业服务企业投诉情况,点明了问题症结所在,这些问题既有行业共有的问题,也有企业因自身管理原因而产生的个性问题,既是我市近年来的热点问题,也是消费纠纷解决的难点问题。为帮助企业提高服务意识,教育引导企业规范经营,市工商局、市消协要求14家商业服务企业签订了《诚信守法文明经营责任状》。

市工商局张秀凡副局长对参会企业提出了四点意见:一是强化领导,提高服务意识;二是强化培训,提高责任意识;三是强化管理,提高诉处效率;四是强化服务,提高准入标准。

会议最后,市消协秘书长唐凤阳就参会人员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汇报好,希望参会人员会后第一时间向企业主要负责人汇报约谈通报会的相关情况;二是宣传好,修订后的《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内容丰富,亮点较多,参会企业会后要广泛参与宣传《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三是贯彻好,《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修订后存在很多创新,与会企业要认真学习,按照新《条例》的规定,调整工作方式方法,确实维护好消费者的权益。

通过此次会议,使参会企业了解自己在处理消费纠纷中存在的不足和薄弱环节,与会人员表示在今后的经营中将强化管理,配合监管,认真处理消费纠纷,履行《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规定的义务,提高企业社会责任意识,树立企业良好的社会形象,为美好滁州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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