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湖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太湖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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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湖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表彰13家 “诚信单位”企业

2016-03-16   来源:太湖县消协   作者:太湖县消协   浏览:2038
 

   去年10月起,根据《太湖县消费者协会“诚信单位”推荐办法》,太湖县消费者协会在全县范围开展了诚信单位推荐评选活动。在企业自愿的基础上,按照自愿申报、严格标准、优中选优、宁缺勿滥的原则,经基层消协分会的实地考核和初审,县消费者协会的考察、审核、公示并征求各常务理事单位的意见后。2016315日,太湖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决定推荐太湖县万家居室配套中心等13家单位为县级诚信单位,推荐期为2年。

      县消保委要求获得推荐的企业,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履行应尽的社会责任,诚实守信,守法经营,切实起到引领示范作用,以优质的商品、优良的服务,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健康发展,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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