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月15日,由明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明光市消费者协会主办的“3·15”消费者权益日大型宣传纪念活动,在明光市大润发广场隆重举行。
整个活动紧紧围绕“2016年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年主题:新消费,我做主”开展。全市10多家行政执法部门、5家公共服务行业以及20多家企业在活动现场设置宣传展台,摆放宣传展板,现场开展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向群众广泛宣传消费维权知识,讲授识别假劣商品常识,解答群众咨询,受理消费者投诉。
据统计,活动开展当天,共接受咨询服务38人次,现场受理并及时处理消费者投诉12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6000余元,发放各种宣资料2800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