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已于3月15日起正式实施,为认真做好新《消保条例》的贯彻落实工作,凤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宣传贯彻新《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消保条例》)作为当前消保维权工作的重点,积极营造知法守法、懂法用法的社会氛围和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一是充分认识贯彻落实新《消保条例》的重要意义。新《消保条例》对我省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赋予了新的任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贯彻落实新《消保条例》,对于加强市场监管、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扩大消费,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组织人员开展讨论,提高认识。
二是强化对消费者及社会各界的宣传力度。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传播迅捷的优势,综合运用各类传媒平台,广泛开展新《消保条例》主题宣传活动。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广场开展大型宣传活动,组织公用企业大力宣传省消保条例,同时组织全县大型超市、商场开展送法上门活动,发放新《消保条例》宣传手册(单)1000余份。通过多方位、多种形式的宣传,营造了落实新《消保条例》的浓厚氛围。
三是组织开展专题学习。首先是在系统内,组织执法干部进行新《消保条例》专门学习3次,逐条学习新《消保条例》内容,《消保条例》每个执法干部人手一册,确保一线执法干部学懂、学透新《消保条例》的精神实质和主要内容。其次是加大对经营者的宣传培训力度,切实增强经营者的自律意识。另外,在县政府消保办公会议及315筹备和消协常务理事会上部分重点进行了条例学习。教育和引导经营者提高履行法定义务和责任,努力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
三是认真处理每一件消费诉求,将消保条例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全县进一步畅通受理渠道和提升诉求解决质量,努力提高投诉举报中心的电话接通率、诉求办结率、投诉转案件率、举报查实率和消费者满意率,确保消费者诉求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我们要借新《条例》实施这个契机,进一步面向社会做好消费教育引导工作,进一步加强基层消费维权网络建设,积极拓宽、畅通消费维权渠道,不断强化消费维权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