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南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阜南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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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错货引纠纷 消协助力维权

2016-04-08   来源:原创   作者:唐波   浏览:1647
 

35,家住阜南县城的刘女士和家人一起到阜南县城某家具店选购家具,在这家店中花费9200元购买了一款沙发,另外还花费4800元购买茶几一套和餐桌一套,约定由商家负责送货上门。

37,商家送货上门时,刘女士发现被送来的不是自己要的沙发,他很快联系了商家,对方核对后承认发错了货。刘女士要求商家抓紧调换其所订购的沙发,对方同意调换,但是过了一周,商家仍未兑现承诺。于是,刘女士怀疑商家觉得路途远,又要搬运沙发上、下楼,来回这么一折腾,产生一些人工费用,想把这些费用转嫁到刘女士身上,故意拖延。无奈,315日刘女士投诉至阜南县消费者协会讨要说法。

接到投诉后,消协人员迅速联系上了上述家具店的老板,对方表示,当初确实是他们发错了货,但刘女士所订购的沙发已经断货,到货时将迅速为消费者调换,这中间存在误会。消协人员指出,依据《消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如果是商家发错了货,消费者有权要求退换货,且无需承担运费,商家同意将尽快换货不再收取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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