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6月30日,市民单女士在朋友的介绍下在我市某保险公司为丈夫购买了康宁终身保险,当时,购买保险时朋友介绍康宁终身保险保期为20年,年交费910元,保至2022年6月29日。后由于单女士工作忙以及家庭搬家等原因,这份保险在交到2010年后就一直断交至今。
近日,单女士在家整理东西的时候把这份保险合同又找了出来。2016年4月6日下午单女士拿着这份保险合同到该保险公司办理大厅咨询保费续交情况,却被告知即使续保到2022年保险到期,所交的保险费仍然拿不出来,必须等到被保险人身故以后所交保险费及收益共三万元才能拿到。如果现在不交,只能算做中途退保,之前所交的8190元,经过退保计算以后只退3600元左右。为此,单女士觉得保险公司有两点做的不尽合理的地方,首先,购买保险的时候保险公司并没有告知20年期的保险必须要被保险人身故后才能拿到保金及收益;其次,如果中途退保需要承担一部分损失,可以理解,但是,现在造成这么大的损失,单女士实在不能接受。气愤的单女士于是来到蚌埠市消费者协会,希望市消协出面帮助自己退保,尽量减少损失。
蚌埠市消费者协会在接到单女士的投诉后,十分重视,立即和市保险行业协会以及该保险公司取得联系,希望保险公司从尊重消费者的知情权的角度出发、本着尽量减少消费者的损失的原则,退了单女士给他丈夫购买的这份保险。最终在市消协的调解下,单女士的这份保险按照中途退保的程序退保,保险公司考虑被保人实际情况另外补助单女士3000元。单女士对处理结果表示十分满意。